【比丘戒律】20.舍堕一〔第一迦絺那衣戒〕

简介:当比丘完成他的僧袍制做之后,他最多只能保留一块多的僧袍布十天,超过的话犯 舍堕.



舍堕 一
一 尔时,佛世尊在毗舍离瞿昙庙中。
尔时,世尊听许诸比丘〔受持〕三衣。六群比丘因世尊听许受持三衣,以一三
衣入村,以其他三衣住僧园,以另外三衣沐浴。诸比丘中少欲者讥嫌非难∶“何以
六群比丘蓄持长衣耶?”时,诸比丘以此事白世尊。〔世尊言:〕“诸比丘!汝等实
蓄持长衣耶?”“世尊!实然!”佛世尊呵责:“愚人!何以汝等蓄持长衣耶?愚人!
此非令未信者生信……乃至……诸比丘!汝等当如是诵此学处──
任何比丘,蓄持长衣者,尼萨耆波逸提。”
如是,世尊为诸比丘制立学处。
二 尔时,长老阿难得长衣。长老阿难欲以此长衣奉赠长老舍利弗,适遇长老舍利
弗住沙祇。时,长老阿难念:“世尊制‘禁蓄长衣’学处。我得此长衣,欲赠长老
舍利弗,长老舍利弗住沙祇,我当如何作耶?”于是,长老阿难以此事白世尊。
“阿难!舍利弗几日还耶?”“世尊!应在九日或十日还来。”尔时,世尊以是
因缘说法而告诸比丘曰:“诸比丘!限于十日内听蓄长衣。诸比丘!汝等当如是诵
此学处──
比丘〔三〕衣已竟,迦絺那衣舍已,限于十日内可蓄长衣。若过此者,尼萨耆
波逸提。”
三(一)“衣已竟”者,〔安居后之衣时而〕令比丘作衣,或失、或坏、或烧、或
无得衣之望时〔令作衣〕 也。
“迦絺那衣舍已”1 者,从八事中之一事而舍,或由僧于中间舍。
“限于十日内”者,最长可蓄十日。
“长衣”者,非受持衣,未经说净也。
“衣”者,六种衣2 中之任何一衣,谓应说净3 之最下量。
(二)“若过此者,尼萨耆波逸提”者,于十一日明相出时,为尼萨耆。应舍于
僧、别众或人。“比丘!应如是舍:
其比丘至僧伽处已,偏袒右肩,礼上座比丘足,胡跪合掌白如是:
‘诸大德!此衣由我蓄过十日,应舍之(舍堕衣)。我今以此舍于僧。’ 舍已,
自白忏悔其罪。应由一聪明贤能之比丘摄受其罪〔之忏悔〕,还与所舍之衣。
‘大德僧!请听!此衣乃某甲比丘之舍堕衣,已舍于僧。若僧时机可者,僧当
以此衣〔还〕与某甲比丘。’
〔或〕其比丘,至众多比丘处,偏袒右肩……合掌白如是:‘诸大德!此衣由
我蓄过十日,应舍之。我今以此舍于诸大德。’舍已,自白忏悔其罪。应由一聪明
贤能之比丘摄受其罪,还与所舍之衣。
‘诸大德!请听!此衣乃某甲比丘之舍堕衣,舍于诸大德已。诸大德!若时机
可者,此衣当还与某甲比丘。’
〔或〕其比丘至一比丘处,偏袒右肩,胡跪合掌白如是:‘大德!此衣由我蓄
过十日,应舍之。我今以此舍于大德。’舍已,自白忏悔其罪。应由彼比丘摄受其
罪,还与所舍之衣。〔言:〕‘我以此衣与大德。’”
四 于过十日有过想者,舍堕;于过十日有疑想者,舍堕;于过十日有不过想者,
舍堕。
于非受持有受持想者,舍堕。
于不说净有说净想者,舍堕。
于不舍有舍想者,舍堕。
于不失有失想者,舍堕。
于不坏有坏想者,舍堕。
于不烧有烧想者,舍堕。
于不被夺有被夺想者,舍堕。
舍堕衣,不舍而受用者,突吉罗。
不过十日而有过想者,突吉罗;不过十日而有疑想者,突吉罗;不过十日而有
不过想者,不犯也。
受持十日以内、说净、舍、失、坏、烧、被夺而取〔衣〕4、以亲厚想5 取,
痴狂者、最初之犯行者,不犯也。
五 其时,六群比丘舍衣不还与。以此事白世尊。〔世尊曰:〕“诸大德!不得不还
与舍衣,不还与者,突吉罗。”
杂阿含经 中阿含经 长阿含经 增一阿含经 南传相应部 南传中部 南传长部 南传增支部 南传小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