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比丘戒律】83.波逸提三四〔满二、三戒〕

简介:当比丘到达他家住宅且被供养点心时,他可以拿二到三钵 (他必须和其它比丘共享)。如果他拿更多。犯 波逸提.



波逸提 三四
一(一) 尔时,佛世尊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。其时,有伽若之母乃净信优婆夷,
伽若嫁与村落之一男子。时,伽若因事归母家。其时,伽若之夫,遣使至伽若处曰:
“伽若!归来!我盼汝归来!”然而,伽若之母优婆夷〔言:〕“如何空手而归耶?”
遂作饼。作毕,一行乞比丘入伽若之母优婆夷家,伽若之母以饼与其比丘。该比丘
转告其他比丘,〔彼亦来乞故,〕伽若之母亦以饼与彼。彼比丘去而复语他比丘,其
亦以饼与彼,于是,所作之饼随之悉尽。伽若之夫再遣使至伽若处言:“伽若!归
来!我盼汝归来!”再次,伽若之母优婆夷〔言:〕“如何……”……悉尽。三次,
伽若之夫遣使至伽若处言:“伽若!归来,我盼汝归来!伽若倘不归来,我即迎娶
他妇。”三次,伽若之母优婆夷〔 言:〕“如何……”……悉尽。于是,伽若之夫即
迎娶他妇,伽若闻悉彼夫迎娶他妇,立而泣。
时,世尊晨着下衣,持上衣与钵,至伽若之母优婆夷住处,坐于已设之座。时,
伽若之母行近世尊前,礼敬世尊而坐于一面。世尊对一面坐之伽若之母曰:“伽若
何以泣耶?”时,伽若之母以此事白世尊。世尊为伽若之母优婆夷说法……令欢喜,
起座而去。
(二)尔时,一商队由王舍城欲往跋谛耶罗伽,一乞食比丘向商队乞食。一优婆塞
以麦饼予之。此比丘离去而告他比丘,〔彼比丘来〕其亦赠予麦饼,该比丘复又转告
他比丘,其亦以麦饼相赠之,以致旅途备用之食粮悉尽,其优婆塞向诸人曰:“诸
贤者!请稍等,因所备之食粮悉数赠予尊师等,我当另备食粮。”“贤者!我等不能
等,因商队已出发。”言已即行。该优婆塞为备食粮而后出发,不幸遇劫贼出而被
夺。诸人……非难:“何以沙门释子取而不知量耶?此人后行,不幸为劫贼所剥
夺!”诸比丘闻此诸人之……非难。于是,诸比丘以此事白世尊。时,世尊以是因
缘说法而告诸比丘曰:“诸比丘!然,以十利故,我为比丘等制立学处,为摄僧、
为众僧安乐……乃至……为敬重律。诸比丘!汝等当如是诵此学处------
以饼或?给予来家之比丘随意取用时,比丘欲取可取满二、三钵,若过此而取
者,波逸提。取二、三钵时,由其处持去应分与诸比丘,此为斯时之法也。”
二(一)a “饼”者,为赠送而调理之物。
“?”者,为食粮而备之物。
a ‘ “来家之比丘”者,家是刹帝利家、婆罗门家、吠舍家、首陀罗家等四家也。
来者,来此。
“随意取用”者,需要多少,即取多少之谓。
“欲”者,冀望。
“可取满二、三钵”者,即可以取满二、三钵。
“若过此而取”者,取二、三钵以上者,波逸提。持二、三钵而去者,见比丘
必告曰:“彼处我已取二、三钵,于此勿再取之。”若见而不告者,突吉罗。若告
之而取者,突吉罗。
“由其处持去应分与诸比丘”者,应持至分座堂分配之。
“此为斯时之法”者,在此时此是如法。
(二) 于二、三?以上有以上想而取者,波逸提。于二、三钵以上有疑想……于
二、三钵以上有以下想而取者,波逸提。于二、三钵以下有以上想者,突吉罗。于
以下有疑想,突吉罗。于以下有以下想者,不犯也。
(三) 取二、三钵,取二、三钵以下,非为赠送物、非为行路所备食粮而施与、
为赠物或行路所备食粮之残余、于停止行路时而予、亲里者、谓恣意取者、为他人、
依己之财者,痴狂者、最初之犯行者,不犯也。
杂阿含经 中阿含经 长阿含经 增一阿含经 南传相应部 南传中部 南传长部 南传增支部 南传小部